东北新闻网讯 10月23日,"2014年移植之友联谊会"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召开,共有400多名移植受益者参加会议。
在参会者中,有50多位DCD来源的器官移植受益者及家属,受益者们对捐献者及其家人的大爱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记者了解到,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已日臻成熟,肝移植、肾移植等大器官移植水平与国际水平接近。目前制约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问题就是器官短缺。针对这种器官短缺情况,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原卫生部共同启动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首先在辽宁等11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和器官分配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
通过3年的试点,我国已于2013年2月25日全面展开了此项工作,截至2014年7月31日,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渠道共实现捐献2059例,成功完成大器官移植5657个。据悉,目前我省共完成DCD37例,完成肝移植31例,肾移植70例。
据了解,公民生前可以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PODO)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病情危重者濒临死亡时,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提出捐献意愿,并由器官捐献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DCD)简介
DCD是指在公民逝世后进行的器官捐献。当病人处于需要机械通气和/或其他器官衰竭状态,无法避免死亡时,即可被视为潜在捐献者。通常这类病人都来源于神经外科及神经内科重症监护病房、创伤急诊病房及一般重症监护病房。原发病多位脑外伤、脑出血和严重的脑血管疾病,病人其他器官功能基本正常。当医护人员全力施救,仍无法避免病人死亡时,经过完善的准备,可在病人的心脏停止跳动后,立即实施器官捐献,用于器官移植。此种捐献不同于遗体捐献,是有时间条件限制的捐献。